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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第三屆 福斯盃參賽辦法

2011第三屆 福斯盃參賽辦法

獎 項:
(一)冠軍獎盃一座、獎牌,球員每人獲得adidas球鞋一雙及鞋袋並由主辦單位邀請參加2012年波蘭福
   斯盃少年足球賽歐洲大賽。
(二)亞軍隊伍:亞軍獎盃一座、獎牌,球員每人獲得一份adidas比賽用足球、證件帶、鞋帶、護脛。
(三)季軍隊伍:季軍獎盃一座、獎牌,球員每人獲得一份adidas Mini球、證件帶、護脛。
(四)前八強隊伍於11/6比賽結束後抽出二隊提供獎助學金各二萬元。
(五)參加獎:參賽16隊每人獲得精美禮品一件。

其 他:
(一)比賽期間如發生嚴重違紀事件,除按大會競賽規程議處外,並依據本會球隊隊籍管理辦法,移送紀
   律委員會議處。
(二)凡正在被判罰球監之職隊員,不得報名參加比賽。
(三)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,對於有疑問之球員得透過競賽工作人員「拍照存證」以備查核,並以
   不影響球賽進行為原則;凡經審查確定球 員身份資格不符,取消該隊所獲之成績,並送大會競賽委
   員會議處。
(四)各球隊預賽參賽費用全部自理;本會辦理團體傷害險,參賽球隊若需其他相關保險請自行辦理。進
   入決賽後將由大會提供住宿,於6日進行決賽。
(五)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因天氣、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臨時更換比賽場地及日期。
(六)未竟事宜細項,請洽詢活動報名小組:【02】8253-5285*10/11。